■ 马文杰 范祥
绿色资产国际化,绝非简单的金融市场开放,而是一场涉及标准、规则、市场和话语权的综合博弈。上海要抓住未来3—5年的关键窗口期,将国内绿色资产的体量优势转化为国际绿色金融的规则优势和定价优势。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绿色资产是我国当前最具国际化潜力的优质资产,兼具全球共识性与我国优势性。它不像某些敏感技术或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容易引发地缘冲突疑虑,其应对气候变化的公共产品属性在国际上具有天然的道德认同和合作基础。同时,我国在该领域已形成显著的规模与产业链优势。因此,推动绿色资产国际化,阻力相对较小,市场吸引力大,是实现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最佳突破口之一。
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正经历新的转折性变化:一方面,旧的欧美主导格局出现松动。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再次退出《巴黎协定》,美国国内掀起“反ESG”浪潮;欧洲在俄乌冲突后,能源成本飙升,部分国家如法国、德国等推迟其碳中和目标,并且淡化气候核心议题的讨论。另一方面,新兴市场力量崛起。与我国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的全球南方国家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快速发展。两相比较,当下是我国推动绿色资产国际化,抢夺绿色金融国际话语权的宝贵时间窗口。上海要抓住未来3—5年的关键窗口期,将国内绿色资产的体量优势转化为国际绿色金融的规则优势和定价优势。
现状与挑战:绿色资产国际化面临的三大梗阻
尽管潜力巨大,但我国绿色资产要真正成为全球资本广泛配置的国际资产,在绿色资产“引进来”“走出去”和市场创新三个层面仍然存在明显短板。
“引进来”的壁垒:投资便利化不足与标准接轨不畅
境外资本投资我国绿色资产仍面临“玻璃门”。一是投资渠道与便利化程度有待提升。尽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渠道已放开,但涉及绿色项目直接投资、碳资产交易等领域,外资仍面临市场准入、外汇管理、业务资质等多重约束。对于主权财富基金、养老金等追求配置便利性的长期资本而言,现有的流程仍显复杂。二是国内外绿色标准互认度不足。我国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巨大,但截至2025年11月30日,经过第三方评估且符合国际广泛认可的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存量债券仅503只,存续期仅292只,发行规模3341.99亿元,仅占银行间市场全部存量绿债的16.2%。许多国际投资者因国内绿债标准与国际标准不完全兼容,而持观望态度,导致“资产荒”与“资金荒”并存。我国丰富的绿色资产未能充分转化为国际资本快速识别、放心配置的标准化绿色金融产品。
“走出去”的困境:国际标准话语权薄弱与绿色竞争力受损
在“走出去”方面,我国企业面临国际尤其是发达国家日益严苛的“绿色壁垒”。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等法规,本质上是一套由欧洲主导的绿色规则体系。我国虽在绿色金融标准建设上取得进展,但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与影响力仍显不足。这导致两个直接后果:一是我国企业出海时,面临高昂的合规成本与认证成本,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二是我国金融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的绿色金融服务附加值不高,如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因其依据的国内标准国际认可度有限,难以有效帮助企业应对国际市场的绿色门槛。
市场创新的短板:碳市场“跛足”运行与碳金融工具缺失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绿色金融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但其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制约了绿色资产的定价与风险管理功能。核心问题在于流动性严重不足且金融化程度低。当前市场交易主体以控排企业为主,交易行为高度集中于履约期,呈现出“履约驱动”的典型特征,非履约期市场活跃度很低。更重要的是,市场目前仅有现货交易,碳期货、碳期权等衍生品缺位。缺乏衍生品工具,意味着市场无法实现有效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这极大地制约了金融机构(包括外资机构)深度参与碳市场交易、开发碳金融产品的积极性,使得碳资产难以真正成为活跃的、具有吸引力的金融资产类别,不利于上海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
对策建议:上海打造绿色资产国际化枢纽的三大抓手
破解以上三大梗阻,需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绿色合作共赢新局面。上海应依托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框架,将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的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建议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抓手一:为中长期外资配置绿色资产提供“绿色高速通道”
该抓手的核心目标是——为国际中长期资本配置我国绿色资产,提供一条最便捷、最透明、风险最可控的“绿色高速通道”。既要推动绿色资产跨境投融资“放得开”,更要保证绿色资产跨境投融资“管得住”。
一、“放得开”——试点“FT绿色资产投资专户”。在现有FT账户(自由贸易账户,下同)体系下,为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如主权基金、养老金、绿色ETF)开设功能强化的专户。该专户可享受:一是绿色资产投资范围全覆盖,允许其通过该专户直接投资境内绿色债券(包括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绿色ETF、符合标准的绿色股权项目,乃至未来的碳金融衍生品;二是汇兑与资金使用自由化,充分利用FT账户本外币一体化、适用离岸汇率优势,降低汇兑成本与风险,允许投资收益自由汇出;三是建立配套的“绿色资产识别与信息披露子系统”,确保通过该专户投资的资产符合中外接轨的绿色标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管得住”——强化FT账户“额度控制+负面清单+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借助央地协调机制,协同央行、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针对绿色资产跨境投融资创新,对白名单投资机构,按照安全可控的原则,设定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额度上限,同时制定清晰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借鉴欧美、日本等国家的经验,对通过FT专户进行的投资活动给予最大限度便利,实现“非禁即入”与“监管无感化”,大幅提升投资可预期性。此外,需要依据白名单投资机构的综合表现,动态调整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额度上限,更好满足其资金管理需求,激励外资积极使用FT账户进行绿色跨境投融资。
抓手二:标准互认与引领标准制定双管齐下,争夺绿色金融标准话语权
该抓手的核心目标是——推动我国绿色标准从过往欧美标准“跟随者”向全球绿色标准“引领者”转变。
一、全力推广“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应用。上海应率先要求在本市发行的、面向国际投资者的绿色债券,强制或鼓励采用该目录进行贴标和认证。支持上海清算所、交易所等基础设施机构,建立基于该目录的绿色资产数据库和指数,为国际投资者提供“即插即用”的投资工具。
二、推动“上海转型金融目录”的主动对标与引领共创。上海转型金融目录已为本地转型提供融资标尺并完成实践落地,为避免国内实践与国际标准脱节,下一步应双轨推进:一是主动对标,系统比对上海转型金融目录与《G20转型金融框架》等国际共识,寻求与重点贸易伙伴国的标准互认;二是引领共创,参考“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模式,探索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或金砖国家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共同编制区域性转型金融目录,从而将我国的先行实践有机纳入国际标准体系,确立我国在全球转型金融领域的话语权。
三、打造绿色金融“上海认证”品牌。支持在上海设立或引入国际公认的绿色认证机构,培育本土具有国际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鼓励其与国际机构,如全球自愿碳市场中最具代表性的三大碳信用认证标准[VCS(核证碳减排标准)、GS(黄金标准)、CAR(气候行动储备)]机构合作,开展联合认证,使“上海认证”的绿色资产获得国际市场的双重认可。
抓手三:以沪港联动机制为依托,激活多层次、期现联动的碳市场
该抓手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上海与香港的错位发展与功能互补,构建一个“现货与衍生品互动、在岸与离岸连通”的完整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一、共推“碳市场期现联动”。这是破解国内碳市场流动性困境的关键一招。建议上海重点巩固和扩大现货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逐步引入多类型金融机构投资者,提升现货市场流动性。香港则依托其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国际投资者基础,研究推出以国内碳配额或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为标的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双方通过建立跨境结算、监管协同等机制,实现“上海现货,香港期货”的联动格局,让国际资本可以通过香港市场高效地参与中国碳定价和对冲风险。
二、共建绿色金融产品联合创新区。在债券通、互换通等机制基础上,设立沪港绿色金融合作专区。鼓励两地金融机构合作开发跨境绿色结构性产品、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绿色主题的ETF互联互通等。支持上海环境权益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HKEX)旗下的Core Climate平台开展合作,探索跨境碳信用交易。
三、共享绿色企业上市与融资服务。发挥香港国际融资平台优势,支持上海培育的绿色科技企业赴港上市;同时,利用上海资本市场优势,吸引海外已上市绿色企业回归上海资本市场(如科创板)发行CDR或进行再融资。形成“孵化在上海、成长壮大在两地、融资服务一体化”的良性循环。
绿色资产国际化,绝非简单的金融市场开放,而是一场涉及标准、规则、市场和话语权的综合博弈。上海作为国家金融开放的“桥头堡”,必须拿出先行者的勇气与智慧,统筹发展与安全,将中央赋予的“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转化为一套具体、可操作、能落地的行动方案。通过以上三大抓手的协同推进,上海不仅能为国家吸引源源不断的国际绿色中长期资金,更能为全球绿色金融治理提供“上海方案”,在绿色金融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声音”,最终实现在这一未来关键赛道上的弯道超车,大幅提升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能级,牢固确立上海一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