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与2013年下半年新任干部进行集体谈话

发布时间:2014-01-03来源: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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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31日下午,学校党委书记丛树海,校长樊丽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宏,与今年9月份以来学校任命的正职干部(含主持工作副职)进行了集体谈话。纪委副书记杨晖出席谈话,组织部部长朱鸣雄主持了谈话会。

    会上,丛树海同志首先对新任干部谈了四方面的希望。一是希望新任干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我校处于发展的关键期,工作要围绕学校的发展战略来谋划,在国际化的背景下我们更要有发展的紧迫感。二是要提高领导水平。学校发展转型过程中,要以改革的精神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刻领会国家发展教育的战略和目标,主动思考,深入实践,深入一线,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三是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把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学校整体利益上去思考,团结群众,团结好班子,发挥班子的战斗力,凝聚人才,培养人才。四是要清正廉洁。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信息公开,重细节重小节,班子成员相互提醒,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对新任干部,樊丽明同志语重心长的提了三点要求。一要多学习。常学常新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要克服惰性、惯性,避免率性和个性,多听取他人意见,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二要谋发展。作为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多一份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工作上要多设计、出实招、带头干,即既要有顶层设计,又要有具体措施。三要严律己。干部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讲奉献,身先士卒、多予少取,做到风清气正。要讲廉洁、讲规范、讲民主,把“一支笔”放在民主管理和集体监督之中,坚持院系党组织、行政班子、教授委员会、二级教代会“四位一体”的治理结构,用共同的理念、办学目标、先进的文化、科学的制度凝聚师生。

    陈宏同志希望新任干部做到两个坚持和两个防止,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财政纪律,防止公权私用和与民争利。

    最后,与会的新任干部结合本部门工作逐一谈了自己的体会和初步的工作想法,大家认为校领导的谈话对工作很有启发和教益,帮助大家理清了工作思路,既感到温暖又激发了动力。新任干部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务实清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攻坚克难,保持冲劲和干劲,不辜负学校的信任以及教职工的期望。


(编审:孔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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