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4月3日电(李挺 李章亮 邹家骅 实习生张湉)在近日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举办的“自贸区立法与制度创新”高端论坛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晓燕以中国金融法律环境与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为主题作了演讲。
上海自贸区金融政策已实施3.0版
“到今天为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法律支持金融发展有几个阶段。通俗地说,是1.0版、2.0版、3.0版。1.0版是金融51条,2.0版是央行30条下面有7个实施细则,3.0版是2月12号最新的第八个实施细则,在此基础上,还有3月18号已经报审的另外一个上海自贸区和国际金融中心联动的一个方案。” 宋晓燕指出,目前上海自贸区金融政策旨在探索投融资汇率便利,“一个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一个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一个是深化管理和改革。”
宋晓燕认为,3.0版的难点在于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关键在理清法律和经济基础的关系,这是特别重要的一点,一方面,法律确实会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和探索,尤其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创新层出不穷,但另一方面,具有前瞻性和有效性的法律会发挥引领的作用。”
要理清自贸区政策和法律、金融发展和实体经济、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关系
宋晓燕提出要理清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一方面,政策推动可以在非常快和短的时间内取得效应的成绩。另外一方面,金融深层次问题的突破一定需要稳健的金融法律。她同时还提出,要理清金融发展和实体经济的关系。
“立法的思路一定要非常明确金融的重要,但是它的重要是有边界的,是为了实体经济服务,这里面需要一个队金融功能十分清晰的定位。宋晓燕还提出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关系,同样不可忽视。
“在整个1加4自贸区的改革中,涉及到金融的都有一个根本,那就是金融立法与我们没有关系,全部是中央事权,立法写得很清楚。”宋晓燕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