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程度究竟如何,10月31日,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透明度课题组公布了《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指数描述了各个省市区的2013年度决算的财政信息公开程度,其中,山东以57.01分位居榜首,贵州以19.44分垫底,北京位居第15名。(11月1日《新京报》)
财政透明是现代政府的题中之义,因此,评判一个地方政府行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这个地方的财政透明度。面对这样的排名,无论是中央有关财政部门,还是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都不应该只是看看了事。当下,政府对于纳税人的管理正在实现透明化。对此,许多财税业内人士认为,纳税人透明了,政府财政也需要更加透明。道理很简单,这体现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新一届中央政府向来重视第三方评估的作用。而《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就是一个典型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一方面,它是由独立的学术机构自行开展的学术性的调查报告,另外一方面,该调查报告,已经坚持多年,在社会上也具有很强的公信力。此报告对于建设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明,具有很强的参考与指导意义。
据了解,自今年年初始,国务院已着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意味着今后各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工作将面临更多更大的压力。晚行动不如早行动,各地方政府没有必要总是故步自封、画地为牢,主动求变、适应潮流才有可能赢得百姓更多的支持。
道理已经说过无数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处于阳光下的权力,能压缩以权谋私与贪污腐化的空间,也能对领导干部形成最好的保护;也只有在信息透明度更高的社会里,行政和司法体系才会拥有更高的公信力。因此,各级政府、各地政府在打造阳光权力尤其是阳光财政的过程中,都当责无旁贷、义无反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