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深改方案将涵盖五方面

发布时间:2015-03-31来源: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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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在上海财经大学“毓秀讲堂”上透露,即将公布的上海自贸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方案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法制和政策保障等5个方面25条任务措施进一步深化,并明确各项任务、措施的具体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肖林指出,未来上海自贸区将进一步充实自主改革创新的试点内容,包括增加探索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政府采购、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促进投资、贸易、高端制造和科技创新的税制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金融制度创新、企业登记住所改革、“先证后照”改革等内容进一步充实和细化。
肖林称,在研究形成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系列改革方面:

  一是探索建立自贸区与“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自贸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推进机制。二是明确特殊监管区域和新设片区发展定位。在特殊监管区域,积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营造适应离岸金融、离岸贸易发展的环境,继续保持更大的开放度、自由度。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自贸区和辐射区域发展。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在浦东新区全覆盖,在浦东其他区域复制推广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并承接部分扩大开放措施辐射,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提高压力测试水平。

  肖林还表示,上海自贸区未来还将参照国际通行模式,为“全国一盘棋”的负面清单提供调整优化建议。

  此外,上海自贸区未来还将在更高层次上扩大服务业开放,包括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贸易服务业、航运服务业、文化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等领域等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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