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试验田”要做好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14-01-14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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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化与发展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主办,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中国产业发展研究院承办。
    与会学者认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它承载了以开放促改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亟待作为“试验田”去破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完善法制保障等重大战略任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晶莹指出,自贸区制度创新,法律要先行。她建议加快制定区内综合管理基本法,建立区内区外互动对接的法律协调机制,制定区内综合执法条例,明晰自贸区法庭的功能定位,提供多元争端解决机制。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靳玉英认为,自贸区金融开放应坚持内外隔离、适当渗透的原则,“可复制可推广”意味着要允许适当渗透,“风险可控”决定了开放必须是内外分离。金融开放应遵循“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的次序。(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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