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扩围后,四大自贸区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
5月15-16日,由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等单位主办“中国自由贸易区与开放阶段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此次论坛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认为,如果从特殊政策、优惠政策来讲,四大自贸区之间并不存在这种竞争关系,四大自贸区的竞争应该是制度创新的竞争。
王新奎举例说,他此前赴新批的自贸区调研,相关领导一直在强调区内所得税15%的优惠。而王新奎认为,当前吸引资本投资已经不是某项优惠政策可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外资即使获得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如果碰上政策变化、反垄断等问题,执行部门与提供优惠政策的部门无关,所以现在跨国公司对于优惠政策实际上非常谨慎。
因此,王新奎认为,四大自贸区之间并不存在优惠政策的比拼,这一观念需要转变,但是转变观点需要相当的周期。
南开大学副校长佟家栋也认为,国内的自贸区(FTZ)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自贸区,除了典型的自贸区所包括的贸易、投资、金融等,中国的自贸区还包含了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等因素。
佟家栋指出,从总体方案上看,四大自贸区各有分工,例如地域分工、功能分工等,但同时,四大自贸区又叠加了另外一项试验,就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非特殊监管区域在同一自贸区内,试验这两部分应如何进行分工或相互申通。
基于上述分析,佟家栋认为,由于存在“试验”的特殊性,在现阶段,四大自贸区之间的竞争主要是效率的竞争,比如大家在竞争哪一个自贸区在政府职能、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更为便捷高效。目前,这一竞争处在白热化的阶段,各个自贸区之间也在“互相打探”。因此,目前这一阶段主要是地方政策层面的竞争,未来的阶段可能会进入到企业的竞争。
王新奎也认为,自贸区实验区之间的竞争应该是制度创新的竞争,地方政府对特殊政策的偏好必须改变。此外,竞争还涉及可复制可推广的问题,从这一角度来讲,地方政府可以考虑现在做的创新哪些是其他地方无法复制,哪些创新成果是可以马上复制的,如果形成这样一种创新,那么制度创新就能得到推进。
(编辑:肖欣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