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科学•人文大讲堂”第16讲在国定路2101教室举行,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连续四年“最佳教师”获得者范玉吉教授做客上财,为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
讲座一开始,范教授提出传媒的力量是自由与激进的,而传媒的规则却是趋向于保守的、侧重法规与伦理。新闻传播被誉为“第四权利”,是与立法、行政、司法并立的一种社会力量,对这三种政治权利起到了制衡作用。范教授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如:记者勇敢地对三聚氰胺进行报道颠覆中国奶业,台湾媒体通过误导宣传控制人民的想法促使“反服贸抗争”的愈演愈烈,以及新媒体广告缺乏监管等,阐释了传媒所具有雷达、控制、教育与娱乐四大功能。 最后,范教授提出“我们有能力把新闻传播做好,但我们不能过于激进”的倡导,鼓励当代大学生独立思考,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对待新闻报道,不人云亦云,不轻信舆论导向,不轻易散播谣言,要具有公民意识。传媒的自由力量让人生畏,它不仅可以惩奸除恶,也能使法律低头,只有对传媒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督和引导,才能使其为社会发展贡献出正能量。
(供稿:黄莎 供图:黄莎 编审:孔德民 收稿日期:2014年5月12日)
紧接着,范教授通过一些案例向我们阐述了传媒的正能量与负能量。首先,范教授通过回顾孙志刚事件、周老虎事件、一笑倾国的“表哥”杨达才案这三个轰动一时的案件,展示了传媒在促进司法公正、规范地方政府与官员行为等方面的正面作用。之后,范教授提到媒介审判与药家鑫案、舆论绑架与唐慧案、网络谣言与“秦火火”等案例,指出新闻媒体有时也会对刑事侦查、行政司法起负面作用。在带领观众认识到传媒的力量之后,范教授介绍了传媒的规则。他指出,法律是通过他律来规范一个社会的底线,伦理是通过自律来规范社会的准则。通过对自由主义伦理观、功利主义伦理观以及社群主义伦理观的探讨,范教授启发了大家对传媒在报道时立场选择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