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的“从单重驱动到多重驱动:可复制可推广自贸区法治经验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言浩认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司法经验”主要包括具体案件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虽然上海自贸区设立只有短短一年,但是在司法功能的再定位、司法理念与司法机制的创新、司法方法的再认识以及对司法改革的启示等方面,都给司法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时代命题和创新动力。
上海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少华表示,上海自贸区设立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第三次变革,其体现了从经济单重驱动到经济、行政、社会的三重乃至多重驱动的发展趋势。政府职能转变、商人高度自治、商会和社会组织的兴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等自贸区制度创新,均意在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诉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贺小勇指出,上海自贸区的建设重点在于制度创新,其形成的贸易便利化等措施,已经逐步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复制和推广,主要体现了从审批型政府向监管型政府转变、从单一监管向多重监管转变、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等特点。自贸区建设目前更多强调政府职能转变,而开放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拓展。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张淑芳认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规则》的颁布实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备案审查转变为监督性审查,启动方式更多元化,更重视实质内容的审查,以上创新如果可以在全国复制推广,将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记者陈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