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每一步都面临艰难抉择

发布时间:2014-06-24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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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记者蔡岩红
  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我国“营改增”在行业推进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按中央“十二五”实现“营改增”全扩围目标的要求,在剩余的1年半时间内还要完成剩余三分之二企业“营改增”,任务堪称艰巨。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分析,“营改增”从最初部分地区“1+6”行业试点,到全国推行并扩大到铁路运输、影视制作和邮政电信等行业,看似轻而易举,事实上每一步改革推进都面临艰难抉择,有时候还不得不作出某些妥协,从而使改革与预期存有一定差距。
  “事实上,电信业‘营改增’并不顺利。主要原因是相对于其他试点行业,减税受益并不明显,有的还有可能增加税负。”胡怡建说。但好事多磨,虽几经反复,最后还是达成共识,顺利推出。这也折射出我国“营改增”虽试点成效显著,但改革面临艰难抉择,深化改革更是任重道远。
  “营改增”两年多来的试点实践,减税、改制和转型成效有目共睹。胡怡建认为,“营改增”不但减轻了试点企业税负,而且减轻了产业链税负,使工商业和服务业共享改革成果。把工商业和服务业由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二元税制改为统一征收增值税的一元税制,消除了工商业和服务业往来中的重复征税,促进了服务业发展,促进了工商业和服务业联动发展。消除重复征税,也有利于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做强主业,做大辅业,内部服务转为外包服务,以及跨境服务贸易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结构优化。
  对于“营改增”过程中的妥协政策,胡怡建认为需要全面考量。试点的结果使高达95%企业享受减税,使5%左右的增税企业通过市场定价来自行消化实属正常。对于过渡期补贴的办法,胡怡建认为补贴不但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也不利于市场定价机制形成。此外,理想而又规范的增值税制度理应采取单一税率,但“营改增”却更多从平衡改制前后企业税负出发,选择了差别税率,从而使增值税形成四档税率,这既不利于规范,也不利于管理。
  我国增值税改革目标是构建现代规范增值税制度。胡怡建建议,把现行四档税率尽可能压缩为二档左右;扩大一般纳税人比重,尽可能减少和取消简易征税,形成广泛的增值税抵扣链;严格限制减免税优惠、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等制度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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