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上海财大日前对外公布《上海财经大学章程》,章程在阐述办学理念后,即对学生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随后才是教师、学术组织等。这样的“排序”引起了关注,对此,上海财大党委书记丛树海表示:“大学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应该先有学生后有教师,有了师生才共同形成学术组织,有了学术组织才有行政、教辅、后勤,因此我们把学生放在首位。”
《上海财经大学章程》共分10章95条,其中在阐述了办学理念后的第三章,即提出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该章程明确,学生有权利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公平使用学校提供的教学、科研及相关配套服务资源,获得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就业服务、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继续深造与参加学术文化交流等活动的机会,同时,学生有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表达异议,提出申诉;此外,学生有勤于学习和实践,完成规定学业,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等义务。
在编制大学章程中,该校全体师生员工深度参与,上海财大发展规划处处长应望江说,本着“大学的根本职责是培养学生”这一出发点,“我们在全校征集学生对于章程的意见,面对面的座谈会就举行了两次,学生的很多意见最后都汇聚在章程中”。针对今年9月入学的大一新生,上海财大会统一发放该章程。
除此之外,《上海财经大学章程》还有不少亮点,比如以“学术共同体”为核心理念展开章程框架体系,明确提出了学校的使命愿景,明确阐述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三大关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