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学者探讨新环保法实施<br/>推进新时期下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24来源:杨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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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毛信慧 本报讯 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该法的修订通过不仅是对我国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的法治回应,也是应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环境法治?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配合2014年《环境保护法》的实施,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于7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共同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实务部门的20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新环保法的实施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据悉,本次学术“盛宴”共征集到昆明理工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大学、重庆大学、福州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90多家单位200多位作者的论文,其中170篇被汇编入论文集。   

近年来,上海财经大学尤其是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团队在环境法的教学与科研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推进新时期下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发展,2014年该校组建了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极大提高了其学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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