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洋呼吁关闭融资平台引热议

发布时间:2014-06-03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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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 实习记者 相惠莲)5月24日,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举办的首届长三角财税论坛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提出,应当关闭地方融资平台,并通过增发国债来替代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这一观点引发了与会者的热议。
  此次长三角财税论坛聚焦于政府职能转型、财税法规建设、财政政策选择和预算收支优化等议题,来自财政部、江浙沪财税系统、北大、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单位的近40名官员、学者、媒体人,进行了探讨。
  姚洋:关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在会上表示,改革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抓手之一是政府融资改革。一方面,要关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另一方面,让地方政府不再借其名义去举债,也不能以其名义去担保。
  姚洋认为,过去地方政府很多债务是通过投融资平台得到的,这是以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公共事业的问题,最后会导致两个问题。
  第一,手段的错配。以市场的手段为公共服务筹资,这本身是永远还不上的债。我们的回报率极低,2%或者3%已经不错了,但市场化的融资成本至少在5%、6%以上,这样不可能把债务还上。另外,政府担保的企业债答应利率之后,真正的企业再想去发债,是很难的,因为根本不可能和政府去竞争,必须发到7%、8%,融资手段很昂贵,这样就把市场搅乱了。
  第二,期限也是错配的。基础设施即使有回报也是非常长期的,可能会二三十年,城投债估计都是五六年的水平,到了三年、五年根本没钱还,只能再去借债,从市场上融资不到,只能通过地方政府,再到银行借贷,借新债还旧债,越滚越大。17万亿元地方债是怎么来的?从2010年的10万亿元到现在的17万亿元,几乎翻倍,这明显就是还不上债。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制度创新吗?
  对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持另一种观点,认为是一种制度创新。
  郭庆旺称,首先,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兴起,是在2008年应对美国金融危机之后,政府推出4万亿元计划刺激经济,中央只出1.18万亿,地方政府抓住了投融资平台这根稻草,使其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创新。第二,允许发行市政债券,是否把投融资平台里的贷款转成市政债,如果不转,新增发债,好处在哪里?第三,把银行机构纳入财政资金的筹措中,银行系统是垂直领导,相当于多了一道监管机构。第四,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制度下,由于中国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银行等五位一体,其金融风险和美国等国的金融风险是完全不一样的。
  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局长邢自霞则认为风险确实存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特别是市、县一级的平台,它们的借款当然是由于政府要做很多事情,而基层政府确实有投资冲动,银行愿意放给融资平台公司,因为是地方政府、地方财政来担保,但是最终的还款来源值得追问。
  如何替代融资平台债务?
  地方投融资平台大部分债务,如果用PPP(公私合作模式)的方式来置换,或者未来用市政债的方式来置换,在机制上、具体操作上是否有可行性呢?
  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局长邢自霞称,什么是政府性债务,边界要划清楚。属于政府要做的事情、政府能还的,通过政府发行的债券来实现。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都用PPP,这种讲法不是很现实。
  在她看来,投融资平台有一些事情确实是政府在做的事情,应该转换到政府性的债务里来,由政府来偿还。有一些是有收益的,就可以通过它的收益来偿还。PPP是一种还债的管理模式,政府要做一些公共性的事务,要和私人合作,专门成立一个公司,这个还贷的责任由公司来承担,PPP是一种管理模式,而非纯粹借债的方式。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建议,可以增发一些国债,以国债来替代投融资平台上的债务。因为国债是中央政府的信誉来担保,它的利率就可以降下来,降到3%、4%,以全国的税收来做最后的担保,让公共财政回归公共。
  姚洋还提出,中央应该统一发债把钱给地方去用。美国好多债务主要是联邦债务,那就是财政部发,好多钱转移到了地方。为什么不能中央多发一些,然后转移到地方?
  针对中央统一发债问题,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高强称,最近几年国家正是这样操作的。中央批准地方发债的总额,全国人大批准以后,把它分到各个省,有一个总额控制。到还款期时,中央财政先为地方垫付资金,还给发债的机构,然后再去各省市追讨,但是替地方还债容易,要债比较难。
  更重要的是,地方发债绝不只是每年2500亿元,大量债务是向银行借款。到时候还不了,就会有财政危机,在中国的国情下,容易产生金融问题。现在银行向地方政府有发债、借贷的义务,但没有讨债的手段。还不了怎么办?只能继续借给地方政府更多的新债务,先把旧债收回来,最后是债务越滚越多。
  高强称,现在搞试点地方发行债,要有法可依。发债券和向银行借款,截然不同。地方政府要向社会发债,到时候必须还,还不了可能出现社会集资、群体事件等问题。地方政府需要担政治责任,发债的时候就要考虑考虑,项目有没有效益,财政有没有还款能力?地方政府就不会像前几年,盲目地向银行去借贷。
  如何避免地方债自发自还的风险?
  十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前景如何?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付文林称,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务,到底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如果说仅仅是希望有一个多元化的监督,这一目的能达到。但如果说要解决地方政府投资膨胀的问题,则可能起不到作用。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称,中央让地方政府去发债,让市场来监督,从逻辑上讲是对的,但政府是政府官员组成的,现行体制下,政府官员平均任期只有三年,人代会基本上对预算不起作用,更不要去谈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在人代会无法对政府起约束作用的时候,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乱发债,回到90年代。
  上海财政局副局长马正文持乐观态度,称通过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第三方评估,由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这样从原来的政府和银行之间的或谈判或妥协,转至今后接受社会的监督,按照自己的能力发债,每个项目都要向社会公示,这样能有效地控制债务。
  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局长邢自霞称,发债的时候,中国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还是有规模控制的。应该通过国家控制以内的发债,来置换目前一些用于政府要干事情而借的债。通俗地说,把前门打开,再把后门堵住,不能自己乱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在现在的改革意图中,有一点是要加强市场约束。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政府都要编制资产负债表,特别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公之于众的同时,还要引入有资质的评级机构给地方政府发债做评级,这就形成了市场约束。这样一来,在意识到有规模控制而通过审批、人大等程序控制的同时,还要有一个充分与市场互动的约束机制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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