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宋晓燕教授受邀参加“第七届中国-拉美法律论坛”和“首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

发布时间:2014-12-22来源: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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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1日至12日,由金砖五国法学法律界共同发起的“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在巴西利亚成功举办首届论坛,来自巴西、印度、中国、俄罗斯、南非的法学法律届与企业界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的建立是国际关系发展的需求,是全球法治发展的需求,对金砖国家、发展中国家、世界经济和政治都将产生经济而深远的影响。

     宋晓燕教授在“金融法律合作”主题中代表中国做了主旨发言,获得了与会各国代表的积极反响。宋晓燕教授认为,金砖国家的金融法律合作至少可以包括以下三个路径:一是中央银行层面,可以通过双边主权货币互换协议支持主权货币的支付便利、联合干预汇率危机以及对系统性风险的预防、减少和处置等进行合作,二是金融监管机构层面,可以通过对“双重许可原则”的加强沟通、金融机构准入、监管信息共享与监管责任分工等方面展开合作,第三则是开展金融法律研究和法律服务之间的合作。会后各国代表仍与宋教授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并建立了初步学术联系,以促进未来进一步的金融法律合作与交流。
    12月10日至11日,由中国法学会和巴西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拉美法律论坛”也在巴西利亚举行。中国与拉美国家同属发展中国家,面临共同的发展目标和全球挑战,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在推动中拉两地共同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合作是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拉法律论坛在2007年成立于中国上海,此后连续成功在中国、古巴、阿根廷、秘鲁、智利、厄瓜多尔举办了六届论坛,是中拉法学界唯一一个多边交流的互动平台。宋晓燕教授在此次论坛中应邀出席,并在“investments regulation: Environmental Law”议题进行主持。该环节的发言人包括巴西国会资深参议员Joao Alberto Capiberibe 先生、尼加拉瓜议员Marvin Ortega 先生以及来自中国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的王永杰教授,三位发言人对环境保护在国际投资领域的重要性以及各国的实践作了发言。

    (供稿:梁妮  供图:中国法学会  编审:孔德民  收稿日期: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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