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基于我国2002年和2007年的家庭收入调查数据(CHIP),使用性别、民族、出生地、户籍、父母的受教育年限、父亲的职业等环境变量,得到如下结果:
首先,机会不平等是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实证结果显示,我国2002年和2007年的收入差距(以基尼系数衡量)分别为0.430和0.571,其中,机会不平等导致的收入差距占比分别为38.1%和42.8%。
其次,现有文献的研究结果显示,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挪威等国家的机会不平等对收入差距的贡献占比分别为2.07%、9.82%、8.85%、11.63%、13.3%和3.65%,远远低于我国的40%左右的贡献占比。这也说明我国的机会不公平对收入差距的贡献远远高于这些国家。
再次,在我国,机会不平等主要来自于户籍因素,而个人出生的区域对机会不平等的贡献也很大。因为户籍制度和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具体表现为公共教育资源以及公共医疗资源的城乡不平等)使得农村户籍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在人力资本上产生了巨大差异,进而体现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收入差异。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马艳、博士生张建勋发表于2015年第5期《财经研究》,原题:“不同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差距问题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