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上海7月20日电(记者陈爱平)在18-19日,此间举办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上,专家称依法推进环境保护还任重道远。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认为,新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环境法治,都任重道远。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处长温英民介绍,环境保护部将2015年作为环境保护法实施年,要让环境保护法成为环境保护方面的底线与新常态。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廉政监察员毕东升介绍,为适应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审判机构——环境资源审判庭。下一步,环境司法工作将从四个方面展开。第一,进一步研究环境资源案件司法规则专门化。第二,解决环境资源类有关立法的司法解释出台过程中出现的公法与私法、公权与私权的矛盾。第三,在起草民法典过程中,将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成果在民法典中得以体现,实现民法对于环境权益的保护。第四,对各级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认为,环境资源法治建设在环境执法理念和思想方面还有待提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钱”和“权”两个问题。目前正在研究的将环境费改为环境税的法律问题,就是研究解决“钱”的问题。关于“权”的问题,则需要妥善处理基层政府与环保部门关系问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