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华四论“原始财政”的观点摘录

发布时间:2017-05-19来源:文汇学人

字体:
[
]

    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无疑是社会的一个伟大进步。社会生产关系的逐步变革,使原始财政被置于一个极为重要的地位,雏形国家及国家实体的活动地域范围、组织社会生产的能力,都是氏族社会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可以说,只有雏形国家和原始财政的存在,才有可能出现大规模的奴隶分工和奴隶协作,才有可能出现经济的高速发展,人类社会才可能以坚实的步伐迈进文明社会。

——《论原始财政》

   国家作为公共权力发展的高级形态是财政分配得以从一般经济分配中独立(或分离)出来的根本原因,那么这一独立(或分离)的过程,显然就是财政的起源过程,我们把它称之为原始财政。可以进一步设想,在原始财政之前,是否就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制性分配方式?换句话说,在雏形国家产生之前,是否就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制性分配问题?不,不可能。如果是这样,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和逻辑性作何理解?事物发展的辩证关系又作何理解?

—— 《再论原始财政》

   “贡”源于先人自愿而虔诚的祭祀,随后演变为本部落劳动者的自愿上供,及其外部落的贡献。尽管此时的“贡”还没有财政性质,但是却有强权的象征,公共权力的高级形态即国家开始萌芽。我们之所以把“贡”看作为税收的原生形态,是因为随着私有财产和公共权力的发展,“贡”限于自身的质的规定性,其衍生的两个必然趋势:一为贡纳,一为税收。

——《三论原始财政》

   原始宗教发展本身就在孕育着国家实体。原始宗教人员,特别是祭司、巫师、专职或半专职的占卜者,他们是首先从氏族公社分化出来的脱离了生产劳动并担任社会管理的专职公务人员。利用原始宗教及公共祭祀活动,使一部分人的部分劳动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原始宗教首创了一部分人获得他人劳动产品的部分支配权,这既是经济剥削行为的前奏,又是超经济剥夺的滥觞。既然如此,氏族部落的酋长、头人和巫师就日趋扩大他们的统治权力,力所能及地无偿占有或转移劳动者的部分劳动产品,这样既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私有制,也有利于强化雏形的国家机器。原始宗教及公共祭祀是原始公共活动的最初动因,也是原始再分配的主要内容。公共祭祀的扩大、祭品牺牲的增加、祭祀形式的发展,是雏形国家时期原始财政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论原始财政》


上财要闻

媒体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