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周芬棉
时值证券法修订时期,以“新理念 新使命 新变革”为主题、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于4月28日至29日承办的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上海召开。证券法修改与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无疑成为与会学者专家讨论的核心议题。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透露,今年全国人大对证券法修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其中有许多建议还存在分歧,甚至有完全对立的建议。他指出,虽然早在2014年就已经提出了证券法修改草案,但是这两年来证券市场经历了重大变化(包括2015年发生的股票市场异常波动等),这对证券法的修改提出了新要求。现在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社会共识,为证券法修订案的早日出台创造基础。
张鸣起说,证券法研究要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和应对金融风险提供理论支撑。当前系统性风险可控,但是对债券违约、互联网金融等风险要高度警惕,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问题已经是第四次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被提及。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的合规元年,相关的问题也开始纳入改革与处理的进程当中,但相关监管制度还不完善,需要在对证券法修订案的研究中加以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则从法院审理案件角度,提出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着风险和爆发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可能性。据郭锋介绍,近三年来人民法院一审证券案逐年增加,虽然在法院审理的整个案件中比重较少,但增长势头不可轻视。2014年是3167 件,2015年5026件,2016年5798件,这说明证券纠纷越来越多,相关的矛盾越来越难以调和。此外,我国公司债券纠纷、内部合规管理欺诈、群体性诉讼大量存在。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地方降低了资产交易投资门槛,导致私募机构失联,构成金额巨大的金融损害。郭锋提出,要正视这些现实,积极关注证券法修改,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推动改革实施。
来自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徐明,则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提出证券法修订应专设投资者保护专章的具体立法建议。
徐明说,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散户市场,中小投资者占大多数。中国资本市场存在诸多不平衡,如股票和债券不平衡,国内和国外不平衡,散户投资者和机构不平衡。按郭锋的话说,中国资本市场上90%以上是散户,因此在这些不平衡中,最后一种不平衡将长期存在。
徐明分析说,资本市场是按照资本多数来决定的,资本是基础,资本多数有更多的话语权,再加之投资理念和文化,法律知识的缺乏等,使得投资者的弱势地位一时难以改变。在这样的市场结构和法律机制之下,投资者保护存在三个难点:行权难,纠纷调解难,诉讼难。
据徐明介绍,投服中心纠纷处理压力很大,基本上每年调处2000件以上,诉讼方面仅2016年就有6448件,其中多数是证券类案件,而期货也有600多件。
据徐明透露,目前投服中心正在第四次征集投资者维权,最先审理的两起案件,包括起诉匹凸匹公司的案件即将下达判决书,投资者一方均胜诉。
其实除投服中心之外,很多证券律师长年从事证券民事诉讼工作,他们也深感:证监会处罚多,无先决条件的案件有些法院也审理,致使证券民事诉讼案件多,但起诉难审理难赔偿难却一直存在。
徐明说,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除了市场结构和法律机制之外,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针对这些问题及其成因,首先是在立法方面要加强,完善证券法,修法时应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大概应有10条,立法逻辑要理清,包括,投资者是谁、有什么权利、谁来保护、怎么保护、权利如何划分等问题,都应当通过立法加以明确。其次,投资者众多,需要机构来进行维权,国家设立投资者保护机构,行使持股行权,投资交易,其法律地位具体应由国务院来制定相关的办法进行明确。此外需要完善证券民事纠纷证据认定机制,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便投资者维权。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相关人士也在此间表示,证监会目前亦在推进证券法修改工作,同时还在推进公司法、刑法中涉及证券市场相关内容的修改,推动和配合制订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私募基金管理条例、新三板监管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的修改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