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年底前启动

发布时间:2014-11-21来源:一财网字体:[]设置

    昨日披露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生活性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将在今年年底前启动,这意味着一个多月里,这个与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的行业将启动“营改增”。

  《意见》称,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步伐,合理设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税率,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

  所谓生活性服务业,一般是指餐饮、酒店、娱乐、旅游等行业,目前这些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

  长期研究税制改革的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朱为群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营改增之后,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可能定在6%,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可能为3%,这将减轻企业的负担。

  生活服务业门类复杂,点多面广,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国家近期出台多项为小微企业减税减费的新政。根据上述《意见》精神,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纳入营改增后,会采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相比以前5%的营业税税率,小微企业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朱为群表示,参照3%的税负,小微企业税负会明显降低;而一般纳税人的6%税率虽然相比以前5%的营业税有所提高,但由于可以采取进项抵扣,税负不一定就上升。

  朱为群告称,现在有个误区,认为增值税的税负高低都是企业的事,但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相当于消费税,税负最后还是由消费者承担。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税负一般都会转移到商品价格中,由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承担。

  此外,他认为,目前增值税重扩围,而忽略了税率归并。目前五档税率太多,造成税务机关执行难,且企业避税空间大,不同行业增值税率不同也不公平,国家应明确税率归并时间表。